梅汝璈(梅汝璈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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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傲的主要事迹

1924 年自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
1926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
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梅汝璈曾与同学施滉、冀朝鼎等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革命行动。
1929年春,他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回国。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还担任过当时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及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同时在复旦大学、中央政治学校等院校兼职讲授英美法课程。
1946~1948年,梅汝璈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审判对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大规模侵略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战争罪犯的工作,同某些庇护日本战犯的势力进行了坚决而卓有成效的斗争。 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数”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出色完成了任务,赢得了周恩来总理的高度评价:“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时任教育次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校长顾毓琇先生曾赠剑与梅先生,并称他为壮士。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又任命他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他拒绝到任,并于一年后辗转到达北京,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兼条约委员会委员。
1954年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他是第三、四届政协委员。
此后,历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60年代开始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
1973年逝世,享年69岁。
梅先生著有《中国人民走向宪治》、《中国战时立法》、《告日本人民书》、《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本的和约》等著作,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由其后人梅小璈先生于198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据山西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校友、徐特立教育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尉迟华回忆,梅汝璈回国后因山西大学与清华有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会通”这一办学宗旨相近的特点,欣然应聘法律系。在执教期间,他不仅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而且经常以“耻不如人”的清华精神谆谆告诫莘莘学子。
抗日战争之始,南开迁往昆明与北大、清华合并成立“西南联大”,他途经重庆,应当时担任教育部次长的清华校友顾毓琇的邀聘,担任该校的法律系教授。
梅先生因为是我国法学界权威,翌年被任命为我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首席审判官。
然而,中国虽然是同盟国中受侵略最惨的战胜国之一,但审判长由澳大利亚韦伯法官担任,美、中、英、苏、加、法、新、荷、印、菲十国法官的座次问题,开庭前预演时就发生了争议,因为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英、中、苏、加、法、新、荷、印、 菲,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梅汝璈终于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在对战犯量刑方面,再次发生激烈的争辩。一些来自未遭到日军过多侵略践踏的国家的法官们不赞成处以死刑。为了伸张正义,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就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单纯用毒气杀人残酷百倍,主张对首恶必须处以死刑。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七名首犯送上了绞刑架。
虽然从1946年5月开庭历时两年半的时间里他享受着丰厚的待遇,但是由于他从报上看到国内“讥饿”、“内战”的坏消息,对国民党政府彻底失望。所以当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公布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时,他拒绝去南京赴任履新。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后,他由东京设法抵香港与中共驻港代表清华校友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港赴京。抵京第三天,便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成立大会,周恩来在会上介绍:“今天参加这个会的,还有刚从香港回来的梅汝璈先生,他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
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后,历任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7年“反右运动”时,梅汝璈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在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到了更严重的批判。外交部的“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那件他曾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以为抓住了梅汝璈有反动历史问题的确切证据,并试图将其烧毁。但梅汝璈对此有理有节地应对抗争,并进行了巧妙的周旋,从而保存下了这件历史的珍品。
1973年,梅汝璈在饱受摧残之后,怀着对亲友的眷恋,对“文革”的不满和厌恶,对未能写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本巨著的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默默地离开了人间,终年69岁。
1976年底,他的家人遵嘱将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中文原稿和他在东京大审判时穿过的法袍,无偿捐献给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希望能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梅汝璈的介绍

梅汝璈的人物评价

梅汝璈者,1946年中国遣日之大法官。时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十一国各遣一人,是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之法官。汝璈即其一也。
汝璈生江西南昌朱姑桥梅村,字亚轩。幼聪敏,好学。12岁入清华留学预科班。后去美。入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为法学博士。尝游历英、法、德、苏。时北伐起,遂归国任教山西大学,专以讲法育人救国。又因阎锡山拥兵自闭,日倭滑夏,辗转南开大学、西南联大、中央政治学校、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之间。1946年,盟国设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东京,始以中国代表身份东渡。时已42岁。
初至东京。诸国法官坐席以美、英、中渐次为序。汝璈知美功大,自当首席。然以中国于东亚战场之地位,虽国衰力单,却绝不可屈英人之后。即力主依各国于日本降书签字顺序为座。时至预演,庭长澳国人韦伯宣布仍以原序入场。汝璈愤然。去法袍,拒彩排。言:今日预演,有诸多记者摄影师在。坐次一俟见报,即为既定事实。我之建议于同仁间既无异议,请即表决以定之。否则,惟我归国辞职而已。韦氏见其容肃志坚,语词铿然有理,不可不允之。中国法官遂终得以次席出庭。
汝璈在日两载有半。其间蒋氏弃忘外辱,专谋同族相残,国中烽烟遽起,审判寻证之事日益艰难。汝璈得知,痛心失意。然仍苦心践职,于盟军资料中自寻罪证,以尽国子之义,不负生者亡者之望。故东条、土肥原一干倭犯,虽执迷狡辩,其罪终得以昭彰于万国。后九国法官就处死倭犯一事大多持异议。或法人建议流之荒岛,或印人恳请以慈悲心释放。汝璈语助手,日倭若不严惩,决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后经竭力劝辨,终争得以六票对五票之微弱多数,使7名首犯正法。
此后战犯42名,美国均操纵法庭,以“证据不足,免于起诉”之名为之开释。各国法官无所事事,纷纷返国。国民政府亦授汝璈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职,邀之归国。然汝璈恶其忘耻自戕,声明拒绝赴任。至1949年夏,宁沪相继解放,汝璈方取道香港归国。
汝璈归国,得受周总理恩来之赞誉。然至文革,仍不免遭批判。时造反派于汝璈家搜得其在日时所穿之法袍,如获至宝,因以诘问,且欲焚之。汝璈正言,此为中国人首次审判外国人时所穿之衣,乃民族尊严之见证。造反派无理以对,终未焚之。1973年,汝璈辞世于京,时年69岁。惜所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终付之阙如。


梅汝傲的人物简介

梅汝璈(1904—1973)字亚轩 ,出生于江西省南昌,祖籍湖北省黄梅县孔垅镇梅列村。[1]中国法学家及律师,曾代表中国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之审判日本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梅汝璈先生像192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后,赴美国留学,先在斯坦福大学文学院学习,后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专攻法学,以优异成绩荣获法学博士学位,这年他才24岁。
1928年,梅汝璈学成回国,先后在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中政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当法学教授,并长期担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之职,对于各项法规的制定与推行,多有胜人一筹的贡献。
抗日战争胜利时,他代理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梅先生因为是我国法学界权威,翌年被任命为我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首席审判官。
1948年底,南京政府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并电催他回国履新,他托词迟迟不到任。
1949年6月,梅汝璈开始了弃暗投明的行程,从日本南去香港;一到港岛,即与中共驻港机构取得了联系,随之通过新闻界公开了投向光明的心声。
1949年12月初,他在中共驻港机构的安排下,乔装打扮乘船北上,安抵新中国的首都北京;第二天,就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成立典礼。
从1950年起,他先后担任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常务理事、法学会理事、全国人大代表、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等职。
1957年“反右运动”时,梅汝璈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在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到了更严重的批判。外交部的“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那件他曾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以为抓住了梅汝璈有反动历史问题的确切证据,并试图将其烧毁。但梅汝璈对此有理有节地应对抗争,并进行了巧妙的周旋,从而保存下了这件历史的珍品。
1973年,梅汝璈在饱受摧残之后,怀着对亲友的眷恋,对“文革”的不满和厌恶,对未能写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本巨著的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默默地离开了人间,终年69岁。
1973年,这位曾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叱咤风云的中国法官、海内外炎黄子孙都应记住的伟大的历史人物——梅汝璈在北京默默离开人世。


在电影东京审判中梅汝璈为什么会争法官的座次?
“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梅汝璈终于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梅汝傲的后人,包括子孙
其兄弟姊妹在台湾,武汉,美国等。故居附近无亲兄弟姊妹。其中一个弟弟曾担任过武汉大学教授。姐姐曾在美国担任医学教授。现大多已过世。
历史对梅汝璈评价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对梅汝璈评价可以分为多个方面,这些评价多数都是对于他在东京审判期间表现的评价。东京审判期间的座位基本上都是根据功劳和国力来安排的,梅汝璈知道美国功劳十分巨大,自然占据了首要的席位,然而中国的战功也是不可忽视的,尽管国力有些衰弱,但是也不能坐在英国等国家的后面,所以梅汝璈极力主张要按照日本投降顺序来安排座位。在审判以及定刑期间梅汝璈更是据理力争、不畏强权,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
正是因为梅汝璈的这种顽强抗争精神让国际法庭不得不重视中国的意见,投票占据了微弱的优势,这才让日本首犯被正法。但是因为美国的干涉其余的一些战犯还是被释放了,面对这样的事情,梅汝璈只能在无奈之下回到了祖国,然而他始终没有忘记这份羞辱,之后他拒绝了国际上的全部邀请,从这些事情上可以看出梅汝璈是个宁折不屈、不畏强权而且爱国的人。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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