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令原著(陈情令原著作者获刑,为啥网友会说“正道的光晒在了大地上”?)

来源:星辰影院人气:420更新:2022-07-28 02:39:14

陈情令原著作者获刑,为啥网友会说“正道的光晒在了大地上”?
因为陈情令原著作者犯法了,她涉嫌非法出版,所以才被抓,网友们高兴是因为一个犯法的人被抓了吧。
《陈情令》原著作者被抓,她都那么有钱了为何还以身试法?

《陈情令》这部电视剧在播出后获得很大的成功,捧红了主角团们。但是这部小说的作者却没有那么幸运,据悉她因为非法经营而遭遇牢狱之灾,作为一个这么红的作者,为什么还要以身试法呢?

事情梗概

《陈情令》改编自网络小说《魔道祖师》,是一部在晋江文学城上连载的作品。这部小说自更新开始就受到大批粉丝的推崇,订阅人数超过百万,按照晋江收益一半归作者,文章千字三分的算法,这篇小说能给作者带来的收益就很不俗。不仅如此,因为粉丝多,所以小说底下投币数量非常可观,这又是一笔收入。所以说就整个晋江文学城诸多作者而言,墨香铜臭本人凭借小说获得的收益就非常高,算得上“超一线”作者。但是据了解,墨香铜臭的真名叫做袁依楣,自去年起就有铃铛入狱的传闻,前阵子企查查上更是搜出了与之相关的判决书,虽然判决书的内容没有公布,但卷宗号,因非法经营罪而犯刑法也板上钉钉。有人好奇为什么这么有钱还要以身试法,原因有很多。

原因1:贪财

我相信很多人即使不说,也是爱财的,谁会嫌钱多呢?《魔道祖师》这部小说非常成功,所以在连载结束后的那几年间几乎各个地方都能看到与之相关的东西,很多无关视频的弹幕里也有一堆粉丝在刷这些东西,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晋江确实能有收益,但是还可以有别的收益方式,于是墨香铜臭就把眼光放在了出个志这件事情上。所谓个志,简单来说就是没有书号的自印书籍,在出售之前宣传书中有很多番外,包括车这方面。实际上个志上也确实有这些,还涉及到未成年人。因为本人参与制作,书籍印刷超过五千本,涉案金额也超过50万,所以墨香铜臭因此犯了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

原因2:侥幸心理

与很多人一样不见棺材不掉泪,墨香铜臭因为巨大的成功与粉丝们的追捧而抱有侥幸心理也是正常的,这就跟酒驾司机一样。作者自己出个志这种行为,多少带点灰色界限,其他人都没事,为什么墨香铜臭有事呢?因为没有书号,也因为参与了整件事情的制作。可能作者本人将这当成是一个小事,只是创作自由。但创作自由有限度,免费和获取利益之间差距很大。高调卖书并广为流传,事情的不良反应已经产生,罪犯犯罪被抓,天经地义。

可能会有人觉得不至于,但非法经营其实很有必要,没有书号的东西就没有审查,书里面的内容如果涉及淫秽色情,涉及邪教,那这几十万金额得荼毒很多小孩子的思想。所以说做人呐,不能太贪心。


跪求陈情令原著书的精修版加番外,蟹蟹
晋江文学有,原著魔道祖师,作者墨香铜臭
陈情令的演员看过原著吗?
你好!
你觉得陈情令演的与原著差别很大
其实每部影视作品都是重新编剧的
演员都是以改编后的脚本来演的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电视剧《陈情令》改编自哪部小说?
改编自魔道祖师:
https://u21327272.ctfile.com/fs/21327272-392204780
陈情令原著作者获刑,网文大神如今跌下神坛,是自作自受吗?
谣言谢谢!

法律关于造谣传谣有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指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等等等等有很多 ,这些都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希望各位不要造谣,不要传谣,争做守法公民,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
原著小说名字是《魔道祖师》,为什么要改名为《陈情令》有什么特殊意义?
因为一般来讲魔道都是反派,所以换了一个名字。而陈情令是男主的笛子,所以用了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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