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挺之(赵挺之讲哪位文学家讲到了?陈师道还和哪个典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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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挺之的《宋史·赵挺之传》

赵挺之,字正夫,密州诸城人。进士上第。熙宁建学,选教授登、棣二州,通判德州。哲宗即位,赐士卒缗钱,郡守贪耄不时给,卒怒噪,持白梃突入府。守趋避,左右尽走。挺之坐堂上,呼问状,立发库钱,而治其为首者,众即定。魏境河屡决,议者欲徙宗城县。转运使檄挺之往视,挺之云:“县距高原千岁矣,水未尝犯。今所迁不如旧,必为民害。”使者卒徙之,财二年,河果坏新城,漂居民略尽。
召试馆职,为秘阁校理,迁监察御史。初,挺之在德州,希意行市易法。黄庭坚监德安镇,谓镇小民贫,不堪诛求。及召试,苏轼曰:“挺之聚敛小人,学行无取,岂堪此选。”至是,劾奏轼草麻有云“民亦劳止”,以为诽谤先帝。既而坐不论蔡确,通判徐州,俄知楚州。
入为国子司业,历太常少卿,权吏部侍郎,除中书舍人、给事中。使辽,辽主尝有疾,不亲宴,使近臣即馆享客。比岁享乃在客省,与诸国等,挺之始争正其礼。
徽宗立,为礼部侍郎。哲宗祔庙,议迁宣祖,挺之言:“上于哲宗兄弟,同一世;宣祖未当迁。”从之。拜御史中丞,为钦圣后陵仪仗使。曾布以使事联职,知禁中密指,谕使建议绍述,于是挺之排击元祐诸人不遗力。由吏部尚书拜右丞,进左丞、中书门下侍郎。时蔡京独相,帝谋置右辅,京力荐挺之,遂拜尚书右仆射。
既相,与京争雄,屡陈其奸恶,且请去位避之。以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留京师。乞归青州,将入辞,会彗星见,帝默思咎徵,尽除京诸蠹法,罢京,召见挺之曰:“京所为,一如卿言。”加挺之特进,仍为右仆射。京在崇宁初,首兴边事,用兵连年不息。帝临朝,语大臣曰:“朝廷不可与四夷生隙,隙一开,祸拿不解,兵民肝脑涂地,岂人主爱民恤物意哉!”挺之退谓同列曰:“上志在息兵,吾曹所宜将顺。”已而京复相,挺之仍以大学士使佑神观。未几卒,年六十八。赠司徒,谥曰清宪。


赵明诚到底是怎么死的?
公元1129年8月18日,赵明诚在混乱的局面中,接受了湖州太守的任命,于赴任途中中暑感病,医治不当,死于建康,卒年四十九年。这样,李清照就失去了一个相依为命的终身伴侣,也失去了一位志同道合的艺术知己。对于他的死,李清照十分悲痛,她在祭文中写道:“白日正中,叹庞翁之机捷;坚城自堕,怜杞妇之悲深。”在她尔后的避难卜居时,经常还用诗词来寄托她对丈夫的哀思。
求采纳
宋徽宗时宰相赵挺之在赵氏族谱种的辈分排行?
赵明诚是诸城人,我只知道这些,你们可以联系诸城赵氏族人
赵挺之的介绍

北宋大臣。字正夫,密州诸城(今属山东)人。熙宁三年(1070)进士(《石林燕语》卷三),为登、棣二州教授,通判德州。元祐初,召试馆职,为秘阁校理,迁监察御史。儿子为:赵明诚,儿媳为:李清照


赵挺之讲哪位文学家讲到了?陈师道还和哪个典故有关?
赵挺之(1040年——1107年),字正夫,密州诸城(今属山东)人,北宋大臣。熙宁三年(1070年)进士(《石林燕语·卷三》),为登、棣二州教授,通判德州。元祐初,召试馆职,为秘阁校理,迁监察御史。
赵挺之对李清照的态度
你好,张汝舟(1899—1982)
李清照 (1084.2.5.~1155.4.10.)
可能吗
李清照在文学方面的卓绝成就,早有定论,也是比较统一的。但有关她的籍贯问题、与赵明诚的感情问题、“玉壶颁金”的问题、有无嗣的问题,以及再嫁的问题,历来都争论不休。尤其是再嫁问题,自明朝徐渤提出异议之后,以至于目前也尚无定论。

我是相信李清照再嫁的。有人之所以否定再嫁,都是把李清照作为一个纯社会意义的人来看待。而要讨论她的生活问题,尤其是婚姻感情问题,必须首先把她当作自然意义的人,然后再将其看成诗人,这样才能看清庐山真面目,也才能弄清事情原本的来龙去脉。下面我对“肯定再嫁”这一敏感领域涉足,以期为李清照研究的花圃中添一株狗尾巴草。

一、有关再嫁的史料罗列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十:“易安再适张汝舟,……传者无不笑之”。

宋·王灼《碧鸡漫志》卷二:“易安居士,……建康守赵明诚之妻。……赵死后,再嫁某氏”。

宋·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四下:《李易安集》卷十二:“右皇朝李氏,格非之女,先嫁赵明诚。……然无检操”。

宋·洪适《隶释》卷二十四《跋赵明诚金石录》:“《金石录》绍兴中其妻易安居士表上于朝。……李又更嫁。”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四:“投内翰綦公崇礼启:……忍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八:“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一《漱玉集》一卷:“易安居士李氏清照撰。……嫁与武赵明诚德甫。晚岁颇失节”。

宋·朱彧《萍洲可谈》卷中:“(易安)然不终晚节”。

宋·沈涛《瑟榭丛话》卷下:“不应人比黄花瘦,却道全无晚节香”。

宋·史静《闺秀正始集》:“人比黄花更消瘦,何缘晚节有参差”。

明·俞正巳《诗说隽永》:“今代妇人能诗者,前有曾夫人,后有李易安。李在赵时……”。

明·瞿佑《秀公集》卷下之《易安乐府》“明诚卒,易安再适非类。……见者笑之,然其词颇多佳句”。

明·董谷《碧里存杂》卷上:“李易安失节”。

明·江之淮《古今女史》卷一:“迨德甫逝而归张汝舟……易安更适,真逐水桃花之不若矣”。

明·徐伯龄《醰精隽》卷十四:“然易安晚年失节汝舟”。

明·唐寅《刘士磷编〈古今文致〉》卷三:“德甫早卒,再适张汝舟”。

清·宋长白《柳亭诗话》卷二十九:“易安在宋,自是闺房胜流,……况且‘桑榆’一札,未免被人点检耶”。

清·郦琥《彤管遗编》续集卷十七:“明诚故,再适张汝舟”。

清·田艺蘅《诗女史》卷十一:“然无检操,再适张汝舟”。

二、对《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的分析佐证

有关李清照再嫁之说,最充分的证据就是《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这封书信。对信中涉及再嫁的内容作一分析,有助于了解当时的真相。

“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身几欲死,非玉镜架亦安知。”“官文书”此用王适典故。韩愈《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中说,王适未做官时,曾看中处士候高之女。女父声言必官人才嫁。于是,王适便让媒人以袖中一卷书诈称,候高信以为真,便将其女嫁于王适。“玉镜架”典出《世说新语·假谲》温峤受托假为姑家女觅婿,并以玉镜台为定聘礼物,而交礼之后始知所择婿正是温峤自己。“官文书”“玉镜架”均含女子嫁人之意。时赵明诚已亡故,李清照之弟李迒摄于张汝舟淫威,同意疾病缠身、神智不清的姐姐再嫁张汝舟。此处显然在陈述这一事实。

“呻吟未定,强以同归”。“归”即女子出嫁。《诗经·召南·江有汜 》中“之子同归”。郑玄:“妇人谓嫁曰归”。朱广馀《送张景宣下第东归》诗“归省值花时,闲吟落第诗”。诗中“归”即用此意。此句正是反映李清照晚年年弱多病,无依无靠,被张汝舟强行娶走的无奈心态。

“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助,难胜石勒之拳”。据《世说新语·文学》引《竹林七贤论》:刘伶“尝与俗十相牾,其人攘袂而起,必欲筑之。伶和其色曰:‘鸡肋岂足以当尊拳’?其人不觉废然而返”。据《晋书·石勒载记》:“初勒与李阳邻居,岁常争麻地,迭相殴击……乃使召阳。既至,勒与欢谑,引阳臂笑曰:‘往日厌卿老拳,卿亦饱孤毒手’”。赵明诚时已去世,从时空上不可能对李清照拳脚相加。当时非礼李清照的伪君子,正是那个狼心狗肺、道貌岸然、性格暴烈的张汝舟。

“局天扣地,敢效谈娘之善诉;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据唐·崔令钦《教坊记》所云:北齐苏某酗酒殴打妻子,妻子含悲向邻里诉说。艺人扮妇人效其悲诉状,且摇顿其身,众合之“踏摇来”云云。据柳宗元《李赤传》说:李赤为厕鬼所惑,误认其为妻,且以入厕为升堂入室,友人苦劝无效,后卒入厕而死。以李清照倔强不屈的性格和知书达理的素质,在她利用苦诉的方式还不能发泄心中的愤懑、委屈和仇怨时,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官方提出离婚上诉的。

《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中以上句子,无一不透漏出李清照再嫁张汝舟的事实。其中文字深厚,用典准确,应为“本朝妇人,当推文采第一”的李清照所作,于文于事都是真实可信的。

三、对“无再嫁之说”的反驳

李清照再嫁之事,宋人多有记载。自明朝徐渤提出“殊谬妄不足信”后,明、清诸人曾蜂起辩诬,有明代的黄溥,清初的朱彝尊、王士禛、卢见曾,“无再嫁”之说俞正燮可为代表。

其实宋朝时对于妇女的再嫁并不避讳。宋时的秦国公主莱德姬再嫁;范仲淹父亲去世后,范随母亲改嫁朱姓人家;即使理学派最主要的人物朱熹,在所撰《荣国夫人管氏墓志铭》中,也载其有五女,次适承直郎沈程,再适奉议郎章驹。

清·吴衡照认为易安再嫁“未可尽信”。其依据是《宋史·李文叔传》“附见易安居士,不著此语”。如果以此作为未嫁依据,则有些牵强。因为历来的正史,都是官方的产物,内容难免有维护本朝利益和粉饰太平之嫌。再加上宋朝的官方思想——程朱理学对妇女再嫁持批判态度,因此在官方修订的史书中不记载易安再嫁之事应该是合理的。

清·俞正燮引证同时代谢伋、张端义所称李清照为“赵令人李”、“赵明诚妻”来论证李清照并未再嫁。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会发现,他的推理犯了明显的逻辑错误。“赵令人李”、“赵明诚妻”来给人的信息只能是她嫁过赵明诚,而不能说明她没有嫁过张汝舟。再者,李清照初婚赵明诚,是宰相赵挺之之子,共同生活了三十几年,在社会上已经形成影响。而再嫁张汝舟仅仅三个月,且又离异,作为史书和其它记载,只称其为赵明诚之妻是可以理解的。

清·俞正燮、陆心源都认为易安再嫁属“小人改易安《谢启》”,李清照再嫁是“千古厚诬”。清·陈廷焯也认为《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属伪撰,“乃好事者伪作无疑”。既然是“改”,是“诬”,是“伪”,那么我们就在此分析一下“好事者”弄虚作假的原因:即使像李慈铭所说,“当时忌易安之才”,才诽谤李清照,那么信中涉及綦崇礼的唯亲而枉法,是否又在诽谤綦崇礼呢?如果是,诽谤的原因又是什么?綦崇礼时官至吏部侍郎、兵部侍郎、翰林学士,有谁敢诽谤?退一步讲,即使有人出于政治目的而诽谤他,又为何要拉出一个当时已经“牛蚁不分,灰钉已具”的李清照呢?是否哪一个人同时跟两者都有宿仇冤怨呢?况且此文流传时二人又均在世,又有谁敢堂而皇之的公开诽谤呢?如果此信是别人伪造,那么性格刚直而又工于诗文的李清照又为什么没有留下片言只语对此进行反驳呢?

卢见曾在《重刊〈金石录〉序》中指出:清照明诚感情深厚,再嫁“此常人所不肯为”。确实,《金石录后序》中记载:“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杯中,反不得饮而起”。凡认为李清照夫妻感情合欢的依据,大略都是以此记载开始。如果以此武断,难免有窥斑见豹之嫌。其实,李清照在与赵明诚新婚短暂的欢娱之后,更多的是独守空房,在忧愁和怨恨中度过。另外,据史书记载,赵明诚纳有小妾,这对作为女人的李清照心理能不痛苦吗?在分离比相聚还多,丈夫又纳妾求欢的境况下,能说她们的夫妻感情恩爱和睦吗?李清照词“何逊在扬州”、“纵浮槎来,浮槎去,不相逢”、“春到长门春草青”、“念武陵人远”等句中所用典故均暗指男子在外寻欢,更进一步表明他们夫妻感情并非相濡以沫。尤其在赵明诚离家出仕,另觅新妾之后,两人的心理肯定是有隔阂的,生活一定是有矛盾的。作为学富五车且身份高贵的李清照,面对“多少事”,只能在诗词中很含蓄的“欲说还休”,“欲语泪先流”。

另外,徐渤认为当时李清照“老矣”,再嫁已不可能。俞正燮也说“易安,老命妇也,何以再改嫁”?尽管李清照当时已经四十有九,但作为出于名门的大家闺秀,在容貌上应该风韵不减。再说对待感情和婚姻的态度更重要的是心理年龄,又有被张汝舟巧簧之舌所骗的性质,这与她的年龄大小又有什么关系?

四、李清照性格使然

与李清照同时代的袁采,作《袁氏世范》卷下载云:“妇女……无故不得出中门,只令铃下小童通传内外”。但李清照从少女时代起便“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见客人来,袜划金钗溜”,这大胆率真的作风本身有悖于她大家闺秀的身份。

如果说李清照再嫁背于“常理”,那么她作诗讽刺公公赵挺之一事更是“大逆不道”。“何况人间父子情”,“炙手可热心可寒”,李清照完全无视上下尊卑,以杨国忠比拟赵挺之而进行讽刺,这能是常人的所作所为吗?

李清照作为女人,不愿默守闺中,始终关切国家大事。南渡后,面对北方的沦陷,她写道“南来尚觉吴江冷,北狩应知易水寒”。著名的《乌江》诗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还有“欲将血泪寄山河,去洒东山一抔土”。这些诗句的内容,都涉及到历来是男人关心的报家卫国的领域,“如此等语,岂女子所能”?

《词论》中,李清照对晏殊、欧阳修、苏轼、秦观、黄庭坚、王安石等“重量级”人物的词作进行了无情的批评。作为女流之辈,这也当属“异类”。清人裴畅评论说:“第一妇人能开此大口,其妄不待言,其狂亦不可及也”。

王灼在《碧鸡漫志》里说李清照“自古搢绅之家能文妇女,末见如此也”。与普通妇女不同,李清照的“顾藉”就是崇尚自我,发展个性。既然如此与众不同,如此“顾藉”,那么对于她的“再嫁”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五、李清照词作中的暗含和影射

《声声慢·寻寻觅觅》:在“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心境下,李清照究竟在“寻觅”什么?既然“三杯两盏淡酒”不能敌“晚来风急”,那么她究竟在期望什么样的温暖?“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又谁堪摘”?如果从背景意义上去理解,就可以把“无人堪折的黄花”比拟成清照自己。“独自”不能到黑,她又在心灵深处等着什么?一个愁字“不能了得”,似有难言之隐,是否象孤鸿失雁一样,渴望着来自另一份心灵的应和和慰藉呢?

《武陵春·风住尘香花已尽》:“物是人非”,物还是人不是,人不是赵明诚,又是谁?恐怕就暗指对自己“遂肆侵凌,日加殴击”的后夫张汝舟吧?面对如此的痛苦,李清照只能“欲语泪先流”。

《孤雁儿·藤床纸帐朝眠起》:词牌“孤雁儿”,本身就暗示了一种寂寞心境。“吹萧人去玉楼空,肠断与谁同倚”,无人同倚,其实也就希望有人可倚,以安慰自己一颗孤寂的心。“一枝折得,没个人堪寄”,同样表达了李清照想与他人勾通和交流又苦无着落的空虚心理。

《行香子·天与秋光》:“凄凄惶惶”,一个人酒醒时想起愁肠的往事,“那堪永夜,明月空床”,长夜难明,孤枕难眠,只有一个人听“砧声捣,蛩声细,漏声长”。字里行间中,暗衬出如果有个说话的人儿,也不至于如此寂聊的心情。

诗言志,词抒情。李清照的词作几乎都是“闺词”,也就是对她生活的真实记录和感情的真实态度。在仅存的五十多首词作中,就出现了十多处“愁”字,二十多处 “酒”字,且大多在南渡之后的作品中,可见其寂寞孤独的心情何其深?且发出了“画楼重上与谁同”的期望声音。在嫁于张汝舟又遭殴打,最终离异后,作为女人,她在用酒精麻醉自己。以上词作反映李清照的这一生活经历的心理过程,应当是合理的。

李清照的思想是追求自由的,由这一思想指导下行为也不是庸常的。正象王仲闻先生所说:“改嫁一事,完全不影响对她作品的艺术评价”,我想也不会改变李清照的人格魅力。因此否定再嫁是不必要的,也是没有意义的。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证,我认为更使李清照再嫁成为可能。并且可以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和赞同“再嫁”这一观点的。 20752希望对你有帮助!
赵挺之简介?
北宋大臣。字正夫,密州诸城(今属山东)人。熙宁三年(1070)进士(《石林燕语》卷三),为登、棣二州教授,通判德州。元祐初,召试馆职,为秘阁校理,迁监察御史。元祐四年(1089),坐不论蔡确,出通判徐州,移知楚州。入为国子司业,历太常少卿,权吏部侍郎,除中书舍人、给事中。徽宗即位,为礼部侍郎,拜御史中丞。力主绍述之说,排击元祐诸臣不遗余力。崇宁元年(1102),由吏部尚书拜右丞,进左丞、中书门下侍郎。五年(1106),进拜尚书右仆射(《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一)。既相,与蔡京争权,屡陈蔡京奸恶。大观元年(1107),蔡京再相,赵挺之罢相,授佑神观使(同上书卷一二)。未几,卒,年六十八,赠司徒,谥曰清宪。《全宋诗》卷八七五录其诗三首。《全宋文》卷二一〇七收其文十七篇。事迹见《东都事略》卷一〇二、《宋史》卷三五一本传。 赵挺之季子为赵明诚,明诚妻即李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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